企业永续责任
企业诚信经营政策声明
东精电微电机秉持「诚信、创新、和谐」的经营理念,致力于打造诚信营运文化。本守则依据相关法规制定,适用于公司、子公司、控股基金会与具实质控制力的组织与企业,旨在建立合规透明的经营环境,防范不当行为,落实永续发展。
禁止不诚信行为
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人、员工及委任人于业务过程中,严禁直接或间接提供、承诺、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。适用对象包括政府机关、政党、公私企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。
利益定义
「利益」指所有具价值之事物,包括金钱、礼品、佣金、职位、服务、回扣等。不影响公司决策的正常社交行为可不在此限。
遵法与政策机制
全面遵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交易法》《政治献金法》《贿赂防治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建立诚信政策与内部控制制度,提升治理与透明度。
风险评估与控管范围
识别高风险业务活动,设定防范机制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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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贿与收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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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政治献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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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当捐赠与赞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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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合理款待或礼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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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知识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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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公平竞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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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或服务损害利害关系人
实施与责任分工
董事与高阶管理者需签署承诺文件,员工则纳入聘用条件。诚信政策公开透明,列入公司对外信息与契约条款中。稽核单位负责监督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。
商务操作与合作关系
对所有代理商、供应商、客户进行合规背景审查,避免与有不诚信纪录的单位交易。重大合约应纳入诚信条款,可在对方违规时立即终止合约。
禁止贿赂与政治干预
禁止所有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与非法政治献金。慈善捐款必须符合法规与公司程序,不得变相贿赂。
智慧财产权与机密资料
不得在未授权情况下使用、泄漏、转让或损害商业机密与智慧财产权。
检举机制与惩处
建立检举制度与申诉通道,受理各类违规事件并保护检举人。违规者依法进行内部惩处。